外国人就业相关的法律法规
在日本国内雇用外国雇员的话需要理解相关法律法规。
不能置之不理,需要事先和管辖区内的hello work机构等咨询确认后才开始招聘。

雇用外国雇员的小知识

其一 雇用上的规则

在考虑雇用外国人之前,应通读入国管理局的「出入国管理以及难民认定法」和厚生劳动省的「外国人雇用对策」等,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招聘。 请参考一下网站。

入国管理局 出入国管理以及难民认定法
和厚生劳动省 外国人雇用对策
外国人雇用 雇用规则

其二 在留資格

雇用外国人时,需要确认该外国人是否有可在日本工作的在留资格。

详细在留期间和在留资格请确认入国管理局的主页。

入国管理局 在留资格一览表

【外国人被承认的就职目的的在留】
以下职业在在留资格范围内可以就职并取得报酬。

「大学、高等专科学校的教授」
「作曲家・画家・评论家等艺能」
「由外国宗教团体派遣来日的传教者」
「外国报道机构的记者和摄影人员」
「外资企业等的经营者・管理者」
「律师・注册会计师等」
「医生・牙科医生・护士」
「政府相关机构或私企业的研究员」
「中学・高中等的语言教师」
「机械工学等的技术人员」
「口译・设计师・私企的语言老师等」
「外国事业所的调动者」
「演员・歌手・舞者・职业体育选手等」
「外国厨师・体育指导・飞机等操纵・贵金属加工等特殊技能者」

【身份在留者】
下面的在留资格没有工作内容限制可以从事各种职业。

「被法务大臣承认得永驻者」
「日本人的配偶・亲生子・特别养子」
「永驻者的配偶或在日本出生继续留在日本得亲生子」
「日系3世等的定居者」

【其他在留资格】
「在日开发的技能・技术・知识以向发展中国家移转为目的接受技能实习的」
「根据国家间制定德经济协助协定外国人护士・看护候选者・工作假期・记分制等高度外国人才的特定活动者」

■就职活动不被承认的在留资格
留学生・家族滞在等在留资格的就职不被认可,但可以申请在每周28小时内不妨碍本来在留资格活动范围内进行资格外活动。

其三 事业主的外国人雇用状况的申请义务

外国人雇用者在外国雇员入职和离职时,有义务向hello work提供该雇员姓名、在留资格等备案。

外国人雇用状况备案提出

■备案对象外国人范围
无日本国籍的,除「外交」「公用」以外在留资格需要备案。但是「特别永住者」为例外不需要备案。

■备案方法
外国人雇用状况备案方法根据该外国人「是否是雇用保险的被保险者」的不同,使用的备案样式、备案机构、备案期限均有不同。

*备案所需表格请在厚生劳动省的网页上下载后提交管辖区的hello work.

  关于备案样式

*备案表格的填写方法请参考厚生劳动省的主页资料。

  合规正当的雇用外国人[PDF]


关于雇用外国职员

■关于招聘
请一定要理解外国职员因为生长的国家不同而和日本文化的差异性。 请不要因为是外国人就差别对待,请在公平公正环境下考评招聘。

■关于法律的适用性
劳动基准法和健康保险等各种法令不仅适用于日本人还适用于包含外国人在内所有劳动者。工资、劳动条件、福利方面也禁止因外国人为理由而差别对待。


关于雇用外国人的咨询窗口

雇用外国人需要遵守入国管理局的「出入国管理以及难民认定法」和厚生劳动省的「劳动相关法规」。 但要完全理解也许非常困难,如果有不明推荐前往以下部门咨询窗口咨询。

外国人雇用管理建议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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